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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气信息技术等九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通过国家备案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 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 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学科、专业自主设置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华北电力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华电校学位〔2011〕2号)并下发了《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华电校学位[2011]12 号)。按照上述文件精神,通过相关自设学科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报、校内论证、校外专家组评议、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国家备案等申报程序,我校电气信息技术等九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含交叉学科)已通过国家备案。

2007 年通过国家备案的自主设置学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进行重新审核备案,备案结果以本次文件为准。2007 年通过国家备案的六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中,没有列入本次重新备案目录内的,不再进行招收、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此次被批准备案的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于 2013 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请各相关单位充分做好招生培养的准备工作,切实保证以上学科、专业招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华北电力大学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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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招收、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自设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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